方案是指為解決問題或實現目標所制定的詳細計劃和步驟。制定方案的第一步是對問題進行全面分析和了解,確保方案具有針對性和可行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一些方案示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食堂廚師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篇一
一、鮮菜、鮮肉、鮮魚、鮮蛋必須定點采購。
二、采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wèi)生標準和規(guī)定。
三、禁止采購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2)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3)超過保質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標簽規(guī)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無衛(wèi)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四、采購食品車輛專用,盛裝容器清潔衛(wèi)生,生熟分開,運輸過程采取防蠅、防塵、防曬、防雨措施;裝卸食品輕拿輕放,講究衛(wèi)生,食品不直接接觸地面,不在人行道、路邊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購肉類食品等必須索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采購蔬菜,要向菜農了解農藥噴施情況;對所有食品進貨建立記帳制度,寫明采購食品及其原料名稱、時間、地點、數量、人員,并對采購食品及其原料記錄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和食用方法等。對所有食品留樣和做好記錄。
六、采購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證必須做到如下要求:
1、采購大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同批次食品衛(wèi)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購物發(fā)票和《衛(wèi)生許可證》復印件。
2、采購小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購物發(fā)票或購物憑證。
3、采購散裝食品及其原料時進行色澤、氣味、滋味和形態(tài)等感官性狀檢查,并索取購物發(fā)票或購物憑證。
4、索取的食品衛(wèi)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fā)票、憑證與采購食品名稱、商標、批號或生產日期相一致。
5、不采購無法提供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fā)票、購物憑證等證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學校食堂廚師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篇二
一、切配前必須認真檢查食品原料質量,腐敗變質、不鮮或有毒有害原料不切配。
二、切配用刀、砧板、案板、盆、盤等用具、容器用后洗刷干凈,做到刀不生銹,砧板不發(fā)霉,加工臺面、抹布干凈。
三、切配過程生熟食品分開,生熟用具、容器分開,嚴防交叉污染。
四、切配水產品的刀、砧板,刮洗干凈后再切配其他食品。
五、工作結束后,地面、臺面沖洗干凈,廢棄物及時清除,做好切配場所的清潔衛(wèi)生。
一、烹調前必須認真檢查食品質量,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調食品燒熟煮透,中心溫度達低于70℃以上,烹調后食品至食用不超過2小時。凡隔餐、隔夜、外購熟食回燒后供應,熟制品應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三、調料符合衛(wèi)生要求,盛裝調料的容器清潔衛(wèi)生,使用后加蓋。食品不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四、碗、盤、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開,烹調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過的餐具、容器盛裝。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湯汁用消毒過的布或餐巾、餐紙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溫(230℃)多次使用,發(fā)現顏色變深或有異味的油脂廢棄不用。
六、工作結束后,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臺面洗刷清掃干凈,做好烹調加工場所的清潔衛(wèi)生。
學校食堂廚師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篇三
為規(guī)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師生飲食安全,特制定相關的規(guī)定。以下是小編搜集并整理的有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條為規(guī)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jiān)督檢查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等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學校食堂指設于學校(含托幼機構,下同),供應學校學生、教職員工等集中就餐的餐飲服務提供者。
第三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廣東省行政區(qū)域內各級各類全日制學校食堂,包括普通高等學校、職業(yè)學校、技工院校、普通中等學校、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等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規(guī)章制度。
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確保食品安全。
第五條學校應承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明確相關機構及負責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并公示。
學校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含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其他食品從業(yè)人員負直接責任。
第六條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和業(yè)務指導,依法實施食品經營許可,開展日常監(jiān)管,查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第七條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對下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的考核內容,督促學校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第八條衛(wèi)生計生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員救治、衛(wèi)生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指導學校開展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第九條(社會共治)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義務監(jiān)督員制度,成立由學校、經營方、就餐人員代表等組成的監(jiān)督員隊伍,有條件的學校要引入家長代表及社會公益組織、志愿者機構代表等組成的監(jiān)督員隊伍,引入社會監(jiān)督,加強社會共治。
第十條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jiān)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條學校申辦學校食堂應以學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作為申請人,申辦《食品經營許可證》。
第十二條學校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應選擇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資質的單位,并建立準入和退出機制。不得將學校食堂承包給沒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經營,嚴禁社會經營單位將學校食堂經營進行分包或轉包。
中小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和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的學生食堂宜由學校自主經營,自行管理。
第十三條《食品經營許可證》應懸掛在學校食堂就餐場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四條學校食堂應嚴格按照許可經營項目在許可有效期內開展經營。不得超范圍、超期限經營。
在中、高考等各級政府確定的重大活動期間承擔為考生供餐的學校食堂或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級評定應當達到a級。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級評定為a級的,在申報縣級以上政府和國家級、省級評選評優(yōu)時應優(yōu)先考慮。
第十六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執(zhí)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關鍵崗位責任制度和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應當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食品采購查驗、加工制作和貯存過程控制管理制度、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和維修保養(yǎng)制度、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樣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制度。
關鍵崗位責任制度應當包括學校校長或主要負責人、經營方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食品進貨查驗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專間(備餐間)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消毒保潔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食品貯存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等制度。
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及操作流程應上墻張貼在相應崗位區(qū)域。
第十七條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按規(guī)定要求配備經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供餐人數30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應當有獨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團隊,團隊負責人應為專職的高級食品安全管理員,并相應配備1名以上專職的中級或高級食品安全管理員。
食品安全管理員應每日實施對人員健康狀況、當天食品采購查驗以及食品加工制作過程等情況管理控制。
學校分管食堂的負責人應至少每月組織并參加一次對食堂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評價。
學校校長或主要負責人應定期聽取食堂食品安全狀況匯報,研究解決食品安全有關事項。并應至少每季度組織并參加一次對食堂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評價。
學校應當建立檢查評價記錄。對檢查評價中發(fā)現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或風險的,學校及食堂經營者應當立即按照法律法規(guī)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時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學校應當結合實際,建立和完善中層以上管理干部陪餐制度。
第十九條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yè)人員(含臨時工作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全省統一格式的食品從業(yè)人員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第二十條學校食堂應建立從業(yè)人員每日晨檢制度,并做好記錄。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yè)人員出現發(fā)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以及《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目錄》所列等病癥的,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二十一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定期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和考核,每年參加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
學?;驅W校食堂經營者應當定期對食堂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將培訓情況記入檔案。
第二節(jié)場所與設備設施。
第二十二條學校食堂食品處理區(qū)應當設置在室內,按照原料進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并應防止食品在存放、運輸、操作過程中產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處理流程應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清潔操作區(qū)、準清潔操作區(qū)、一般操作區(qū)宜通過地面材質或顏色不同進行區(qū)分。
新建、擴建、改建的學校食堂在施工前應當將建筑設計圖紙送當地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專業(yè)技術機構進行規(guī)范性審查。
第二十三條學校食堂的備餐間應當按專間要求設置。
第二十四條在教室或就餐場所分餐的托幼機構、學??刹辉O備餐專間,但應根據情況設置相應的成品暫存場所。
成品暫存場所應當按專用操作場所進行設置。
第二十五條從供餐單位統一訂餐的學校食堂需現場進行分餐的,其分餐場所應當符合專用操作場所設置要求。
第二十六條食品加工的工用具、存貯設備設施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的工用具及容器宜通過形狀、材質、顏色區(qū)分,并做到標識明顯、定位存放。
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和容器應專用。
第二十七條學校食堂餐飲具消毒應以熱力消毒為主,化學消毒僅限于因材質或大小原因無法熱力消毒的餐飲具。
采用化學方式消毒的應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設置足夠的水池,嚴格執(zhí)行并落實消毒液濃度、浸泡時間及沖洗等要求。
第二十八條學校食堂應全面推行“明廚亮灶”建設,采用設立透明式、視頻監(jiān)控式廚房等方式向就餐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關鍵場所和關鍵過程,保障就餐者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
第三節(jié)食品采購和貯存要求。
第二十九條學校食堂應當選擇相對固定的食品供貨商。采購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料,應與供貨單位簽訂包含食品安全內容的供貨協議。
第三十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查驗并索取供貨者的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資料。采購大米還應每批次索取包含重金屬指標的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在商場、超市等采購的食品應當保存好每日進貨票據;在農貿市場采購的食品,應由供貨方、采購人員在采購單據上簽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購無票證或票證不符的食品。
第三十一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應當做好食品采購驗收和登記,建立食品進貨臺賬,確保食品可追溯。
從固定供貨商采購且供貨票據信息齊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記記錄,但應按照時間順序分類整理、妥善保管好有關票據。
鼓勵學校食堂建立使用電子臺賬,記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采購和使用情況。
第三十二條學校食堂除嚴禁采購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外,還應當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
(二)不得使用防腐劑、乳化劑、穩(wěn)定劑等食品添加劑;
(三)沒有完整標識的散裝油等其他散裝食品;
(六)嚴禁違規(guī)加工制作野生毒蕈、鮮黃花菜等高風險食品;
出處 KaoYanmIJI.COm
(七)盡量不采購四季豆等豆類。在加工制作四季豆等豆類和豆?jié){等食品時須確保燒熟煮透。
第三十三條食品貯存應當分類、離墻、離地存放,標識明顯。洗滌用品和減滅有害生物用品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貯存在食品倉庫。
食品及原料應當按品種分類存放。貨架應根據存放情況加貼標識,標注食品及原料的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相關信息,并及時更新。
拆袋后的大包裝原料、散裝食品應當采用符合食品包裝材質要求的容器存放,并加貼標識。
食品添加劑應設專柜或專區(qū)存放,并顯著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制作存放品種清單。
第三十四條食品及原料應當根據貯存的要求進行冷凍或冷藏。冷凍冷藏設施內的食品應當分類分層放置,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成品、半成品應當盛裝在容器內,并加蓋或用保鮮膜覆蓋。
第三十五條食品及原料的使用應當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及時清理銷毀變質和過期食品及原料。
第三十六條從供餐單位訂餐的學校食堂應選擇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且具備集體用餐配送資質,并達到食品安全等級評定b級以上的單位訂購。應對供餐單位的食品安全狀況、供餐能力、運輸車輛等進行實地考察,并按照要求對訂購的食品進行查驗。
供餐單位運送食品的車輛應配備符合條件的加熱保溫設備或裝置,確保食品在運輸過程中中心溫度保持在60℃以上,并確保食品從制作完成到食用時間間隔不得超過4個小時。
學校食堂不得訂購生食類、冷食類食品(水果除外)和裱花蛋糕等高風險食品。
第四節(jié)加工過程控制要求。
第三十七條學校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時,應嚴格按照各功能(區(qū))間與設備設施的用途和加工規(guī)程進行,不得隨意變更、交叉使用。
動物性、植物性、水產品食品原料應分池清洗。
各切配區(qū)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應立式存放。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按照標識嚴格分開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應分開存放。
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三十八條學校食堂在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fā)現有腐朽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九條烹飪食品應燒熟煮透,烹飪后的食品應在備餐間暫存。烹飪后至食用時間超過2小時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第四十條供餐后剩余的食品應冷藏,且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再次食用時,應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供應食用。
不得將剩余食品與新加工食品混合加工后出售。
第四十一條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當遵循不用或者少用的原則。不得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應當存放于專用設施或區(qū)域中,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準確稱量,并建立完整的使用登記記錄。
第四十二條餐具、飲具等工用具清洗消毒應嚴格執(zhí)行清洗消毒管理控制制度,并確保消毒達到規(guī)定的效果。
餐具、飲具的保潔設備設施應確保潔凈、密閉,并有明顯標識。保潔設備設施內不得存放雜物或私人物品。
第四十三條學校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應當留樣。食品留樣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設施并在5℃左右的條件下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
第四十四條從業(yè)人員應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fā)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飾物,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衛(wèi)生。
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應更換成專間專用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洗手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
第四十五條學校食堂供餐需分送各班級教室的,應當配備數量足夠的運送、存放等工用具,并保證送餐過程中的清潔衛(wèi)生。每次運送食品前應對運送工具、容器等進行清洗消毒,運送裝卸過程中應密閉加蓋。
第四十七條學校食堂應加強食品加工經營場所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保持環(huán)境整潔,排水溝渠通暢,地面無積水、無積垢,設備設施正常運轉。
第四十八條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應存放于標識清楚、密閉的容器中,并日產日清。
餐廚廢棄物應交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或個人處理,學校食堂經營者應與其簽訂。
合同。
索取其經營資質等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
第四十九條各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wèi)生計生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級政府制訂的食品安全事故。
應急預案。
要求,明確各部門在應急處置中的具體職責。并根據本行政區(qū)域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
第五十條學校食堂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學校(包括學校食堂經營者)和事發(fā)地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教育行政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wèi)生計生部門應當在本級政府領導下,按照應急預案及時做出反應,依法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第五十一條學校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并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列入學校食堂從業(yè)人員培訓內容,并適時組織開展模擬演練。
學校應在食堂就餐區(qū)張貼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并加強對食堂從業(yè)人員、學生和教職工事故應急報告和處理的宣傳。
第五十二條學校應急聯系人或其他人員接到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學校(包括學校食堂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員或食品安全主要責任人報告。
學校接到報告后,應迅速采取下列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二)組織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
(五)事故處理結束后,學校食堂應在有關部門指導下對被污染的食品和接觸過被污染食品的容器、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進行清洗、消毒等處理。
第五十三條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遵照法律法規(guī)要求,會同同級衛(wèi)生計生、教育行政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組織做好對事故的現場控制、調查取證、信息發(fā)布等工作,并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及相關單位和人員事故責任的認定、追究等工作。
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依法提交事故。
調查報告。
和流行病學調查報告。事故最終調查報告和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要逐級上報當地政府、省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
第五十四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wèi)生計生部門應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新聞發(fā)布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fā)布前的溝通和論證,及時、統一、客觀、準確發(fā)布權威信息。
第五十五條各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強化日常監(jiān)管,落實春秋兩季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專項檢查工作,指導并督促學校食堂嚴格執(zhí)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
第五十六條各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會同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定期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會議,通報食品安全日常監(jiān)管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整改要求等事項。
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會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定期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責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員進行集中培訓和考核。
第五十七條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學校食堂開展日常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重點對下列事項進行檢查:
(一)經營許可情況及保持狀況;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配備、培訓及在崗履職情況;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制訂情況;
(四)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情況及檔案建立情況;
(六)食品處理區(qū)及公共區(qū)域的環(huán)境衛(wèi)生、設備設施運行、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潔等情況;
(七)對食品貯存、加工制作等過程的管理控制情況;
(八)其他需要重點檢查的情況。
第五十八條學校食堂應主動公開米、面、油及肉等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購和檢驗證明等信息,以及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和學校主管部門的日常檢查、食品安全等級評定等情況。
第五十九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級評定未達到本規(guī)定要求的,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應將其列為重點監(jiān)管對象,加大日常檢查的頻次,必要時應聯合學校主管部門開展對學校食堂開辦者和經營者的約談。
第六十條學校食堂主動公開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對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和主管部門在日常檢查中發(fā)現的食品安全隱患或風險未及時進行整治、消除隱患的,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其列入重點監(jiān)管對象,增加日常監(jiān)督檢查頻率和力度,必要時應聯合學校主管部門開展對學校食堂開辦者和經營者的約談。
第六十一條各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根據相關政策和要求,組織指導學校科學制定學校食堂建設規(guī)劃,全面推進學校食堂的標準化建設等工作,健全和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考核機制,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的督導檢查,對發(fā)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和風險及時處理。
第六十二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切實做好學校等人群聚集單位的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同時應會同學校主管部門指導學校加強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識宣傳,提高對食源性疾病的辨別、防控能力。
第六十三條各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wèi)生計生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信息通報與聯合督查工作機制,強化溝通協商和協調協作。
第六十四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學校主管部門應做好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舉報受理、查處和反饋工作。
第六十五條學校和學校食堂經營者在食品加工經營過程中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上一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wèi)生計生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下級部門有下列行為的,應重點開展督查督辦:
(八)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未按規(guī)定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和提交調查報告的。
第六十七條供餐人數在50人以下的學校以及以簡單加工學生自帶糧食、蔬菜或以為學生熱飯為主的規(guī)模小的農村學校其供餐場所可不列入本規(guī)定的范圍。
第六十八條本規(guī)定由廣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廣東省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九條)本規(guī)定自文件發(fā)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一)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規(guī)定,負責有關政府非稅收入的執(zhí)收工作;。
(三)建立健全內部財政票據領用、保管、使用、核銷等制度,設立票據專管員;。
(四)負責開具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并按確定的執(zhí)收方式及時、足額上繳收入;。
(六)負責登記本單位執(zhí)收的政府非稅收入臺賬,并及時與同級財政部門和代理銀行對賬;。
(八)執(zhí)收單位不得隱匿、轉移、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政府非稅收入;。
(九)依法做好政府非稅收入執(zhí)收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條政府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應當通過政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系統進行,實行財政部門、代理銀行和執(zhí)收單位三方聯網,做到收支脫鉤、以票管收、票款核對、實時清算。
第十六條繳款義務人應當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根據執(zhí)收單位的要求,及時足額繳納政府非稅收入,并有權取得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繳款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金額繳納政府非稅收入的,應當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加收滯納金。加收的滯納金并入政府非稅收入。
繳款義務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金額履行繳款義務的,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擅自設立政府非稅收入項目、擴大征收范圍、提高征收標準及非法使用票據等行為,繳款義務人有權予以拒絕,并可向財政、價格、監(jiān)察、審計部門和人民銀行舉報。
第十七條緩收、減收、免收政府非稅收入,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批準緩收、減收、免收屬于本級收入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依法可以緩收、減收和免收政府非稅收入的,應當由繳款義務人向執(zhí)收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按照法定批準權限和程序進行審批。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決定緩收、減收、免收政府非稅收入。
第三章賬戶管理。
第十八條政府非稅收入的征收、歸集、結算和退付業(yè)務,應當通過國庫、財政結算賬戶進行。
政府非稅收入財政結算賬戶可由縣級以上財政內部負責政府非稅收入收繳業(yè)務的部門管理。
第十九條財政結算賬戶由財政部門在代理銀行設立,包括財政結算分戶和執(zhí)收單位子賬戶。
財政結算分戶用于與執(zhí)收單位子賬戶的政府非稅收入匯繳結算、分成資金的匯繳結算、向國庫或者財政專戶劃繳資金、辦理本級非稅收入退付以及依法暫收款項的撥付。財政部門對財政結算分戶按執(zhí)收單位、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收入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執(zhí)收單位子賬戶用于執(zhí)收單位政府非稅收入收繳,資金按日清算至財政結算分戶,執(zhí)收單位子賬戶原則上實行零余額管理。
第二十條財政結算賬戶開立應綜合考慮銀行資質、償債能力、盈利能力、運營情況及內部控制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服務水平等情況。
禁止在信托投資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開設財政結算賬戶,禁止開設委托貸款基金賬戶,禁止異地開設財政結算賬戶。
第二十一條各級財政部門應與財政結算賬戶開戶銀行簽訂規(guī)范的銀行賬戶管理協議,并報人民銀行備案。銀行賬戶管理協議應當全面、清晰界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第四章代理銀行。
第二十二條在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商業(yè)銀行要求辦理政府非稅收入代收業(yè)務的,應當符合財政部門會同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條件。
代理銀行由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組織財政部門、人民銀行和執(zhí)收單位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原則確定。
第二十三條代理銀行應當按照財政部門和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及時收納、清算、劃解政府非稅收入,并接受財政、審計部門和人民銀行的監(jiān)督。
第五章資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政府非稅收入依法納入綜合財政預算。
市、縣(市、區(qū))財政部門應當根據政府非稅收入的不同性質、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除法定專項用途的政府非稅收入實行??顚S玫囊酝?,政府非稅收入實行收支脫鉤管理,不得與執(zhí)收單位支出掛鉤。執(zhí)收單位的執(zhí)收費用應當納入部門預算。
第二十六條省(含中央)、市、縣分成的政府非稅收入,在該項目收入全額繳入國庫或者財政結算賬戶后,由執(zhí)收單位提出申請,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按照規(guī)定的分成比例或者辦法上解和下撥。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滯壓、截留應當上解和下撥的政府非稅收入,不得擅自集中下級部門和單位的政府非稅收入。
第二十七條政府非稅收入財政結算賬戶收繳的財政性資金,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資金性質、歸屬和時限及時上繳國庫或者相應的財政專戶,不得坐支。
第二十八條政府非稅收入退付必須在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規(guī)定的退付范圍內辦理。代理銀行不得擅自辦理收入退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退付:
(一)執(zhí)收管理過程中發(fā)生技術性差錯需要退付的;。
(二)待結算收入,符合有關規(guī)定需要退付的;。
(三)確認為誤繳、誤征、多征需要退付的;。
(四)因政策調整變化需要退付的;。
(五)財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退付事項。
第二十九條退付政府非稅收入,應當由繳款義務人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憑證,經執(zhí)收單位確認,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辦理退付手續(xù)。
第六章票據管理。
第三十條政府非稅收入票據是執(zhí)收單位依法向繳款義務人執(zhí)收政府非稅收入時開具的收款憑證。
政府非稅收入票據是單位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財政、價格、監(jiān)察、審計等部門和人民銀行監(jiān)督檢查的重要依據。
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執(zhí)收單位收取政府非稅收入項目的,均應使用由省財政部門統一監(jiān)(印)制的政府非稅收入票據。
第三十一條市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財政票據管理工作,負責相關財政票據的申印和承印管理,承擔市本級財政票據的申領、發(fā)放、審驗、核銷、銷毀和監(jiān)督檢查等工作。
縣(市、區(qū))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財政票據管理工作,承擔本級和所屬鄉(xiāng)鎮(zhèn)(街道)財政票據的申領、發(fā)放、審驗、核銷、銷毀和監(jiān)督檢查等工作。
第三十二條財政票據用票實行年度計劃管理。行政事業(yè)單位應當準確測算用票需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年度用票計劃;各級財政部門應當依據本地區(qū)用票需求,按照要求編制年度用票計劃,并逐級匯總上報。
縣(市、區(qū))財政部門按照本地區(qū)財政票據年度用票計劃,合理安排分批向市財政部門報送財政票據印制申請;市財政部門按照本級財政票據年度用票計劃和所屬縣(市、區(qū))財政票據印制申請,合理安排分批向省財政部門報送財政票據印制申請。
第三十三條執(zhí)收單位應當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向同級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票據領購證》。
經省財政部門同意實行政府非稅收入委托執(zhí)收的,由委托單位辦理《財政票據領購證》。
第三十四條執(zhí)收單位應當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向同級財政部門領購、結報、核銷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并報告票據使用、結存情況。
第三十五條執(zhí)收單位發(fā)現政府非稅收入票據遺失、被盜、滅失的,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原核發(fā)票據的財政部門,經財政部門審查確認后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告聲明作廢。
第三十六條執(zhí)收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已開具的非稅收入票據存根,存根保管期一般為五年。保管期滿需要銷毀的票據存根,由執(zhí)收單位負責登記造冊,報原核發(fā)票據的財政部門核準后銷毀。
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銷毀的,可書面報告原核發(fā)票據的財政部門核準,經同意后適當縮短保存期限,但不得少于二年。
第三十七條執(zhí)收政府非稅收入時,執(zhí)收單位應當開具政府非稅收入票據。政府非稅收入依法需要納稅的,執(zhí)收單位應當按照規(guī)定使用稅務發(fā)票。
執(zhí)收單位不按規(guī)定開具財政票據或者稅務發(fā)票的,繳款義務人有權拒絕繳款。
第三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偽造、變造或者擅自銷毀政府非稅收入票據;。
(二)偽造或者使用偽造的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監(jiān)(印)制章;。
(三)轉借、代開、串用、買賣政府非稅收入票據;。
(四)使用非法票據。
第七章監(jiān)督檢查。
第三十九條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應當將政府非稅收入納入年度財政預決算,接受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jiān)督。
第四十條財政、監(jiān)察、價格、審計等部門和人民銀行應當加強對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情況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組織開展年度審計和稽查,在職權范圍內依法對政府非稅收入違法違規(guī)行為作出處理、處罰決定。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監(jiān)督管理部門如實提供賬冊、報表、票據、電子數據等有關資料,不得拒絕監(jiān)督檢查。
第四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投訴政府非稅收入執(zhí)收、使用和監(jiān)督管理中的違法行為。
財政、價格、監(jiān)察、審計等部門和人民銀行以及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受理和調查有關舉報、投訴,并及時予以答復、處理,并為舉報、投訴者保密;認為舉報、投訴的事項不屬于本部門、本單位管轄的,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單位辦理。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執(zhí)收單位、繳款義務人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按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浙江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罰,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代理銀行違反本辦法和委托代理協議及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的,由財政部門、人民銀行按照相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代理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財政、價格、審計等部門和人民銀行及其工作人員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由監(jiān)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按照人事管理權限,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政府非稅收入收繳、退付、清算管理辦法,由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人民銀行另行制定。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辦法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辦法施行前市、縣(市、區(qū))有關非稅收入的規(guī)定,與本辦法規(guī)定不符的,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停止執(zhí)行。
學校食堂廚師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篇四
3、餐廳地面保持清潔(無水、無油跡、無塵土、無垃圾);。
4、餐廳服務人員要經常保持儀表整潔、勤洗頭、洗澡、勤剪指甲,餐廳內不得吸煙;。
5、餐廳服務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崗;。
6、餐廳服務人員出外辦事,入廁前必須脫下工作服、帽等,回來后用流水洗手;。
7、餐廳服務人員上崗必須佩帶有效的健康證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
學校食堂廚師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篇五
1、食堂負責內外環(huán)境衛(wèi)生,責任要落實到人,做到門窗玻璃明,活完地面凈,桌子一日三擦,地面一日三刷,每周一次大掃除。
2、食堂內外要有防鼠防蠅措施,經常地、有計劃地毀滅蟑螂。
3、各種炊事機械要有專人負責、專人保養(yǎng),使用后要長期打掃潔凈,用專用蓋布蓋好。
4、冰箱內生熟分放,東西要碼放有序,并定期除霜。
1、嚴格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生熟、半成品分開存放。
2、不買、不做、不吃腐爛變質和過期食品,不留隔頓剩菜剩飯。從選購員、保管員到每個炊事員,都要嚴格把關,杜絕食物中毒。
3、各種炊事用具要有固定的位置,碼放整齊有序。
1、上班時必需穿戴干凈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和外出,養(yǎng)成勤洗澡、勤洗手、勤換工作服,飯前便后、打噴嚏擤鼻涕后要洗手的好習慣。
2、工作時不準吸煙,不準戴戒指、耳環(huán)、項鏈、手表,不準抹口紅、染指甲,不準赤腳,不準留長發(fā)、長指甲。
3、個人遇有拉肚子、感冒發(fā)燒、患皮膚病以及受外傷等,要準時報告保健醫(yī)生準時采取有效措施。
1、餐具、炊具每天嚴格消毒。
2、餐廳和備餐間使用的藥物消毒,藥物和水按要求配比,噴灑。
3、熟食制作前要用酒精(濃度75%的酒精)涂抹手、刀、案板等。
4、備餐間每天要用消毒水擦洗柜臺地面。
5、消毒后應達到光、潔、凈、干,無消毒水味和酒清味,符合防疫站檢查化驗的各種衛(wèi)生指標。
6、工作廚臺及廚箱下及下及廚房死角,應特殊留意清掃,以防碎肉、菜屑遺留腐爛。
7、應裝置抽油煙機,并定時清理油垢。
8、地面、天花板、墻壁、門窗如有孔洞縫隙應予填實密封,并保持干凈,以免蟑螂、老鼠隱藏或出入。
9、調味品應以適當容器裝盛,使用后隨即加蓋,全部器皿及菜肴,均不得與地面接觸。
10、密蓋污物桶、廚余桶當夜倒除,不在廚房內隔夜。萬一需要隔夜清除,則應用桶蓋隔離,廚余桶四周應經常保持潔凈。
11、工作時,應穿戴干凈的'工作衣帽。工作時不得用手接觸或沾染食物與食器,盡量利用夾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2、在廚房工作時,不得在食物或食器的四周抽煙、咳嗽、吐痰、打噴嚏,萬一打噴嚏時,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衛(wèi)生紙罩住口鼻,并隨即洗手。
13、廚房工作人員工作前、便后,均應洗手,保持雙手清潔。
14、廚房清潔掃除工作,每日要做數次,清潔完畢,清掃用具應集中放置。殺菌劑和洗滌劑不得與殺蟲劑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質要標明,放在固定場所及指定專人管理。
15、不得在廚房內躺或住宿,也不許任憑懸掛衣服及放置鞋履,或亂放雜物等。
學校食堂廚師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篇六
第一條為規(guī)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等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設于學校(含托幼機構),供應學校學生、教職員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各級各類學校食堂。
第二章?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
第四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承擔監(jiān)管責任,教育部門承擔行政主管責任,學校承擔主體責任。
第五條市(州)、縣級人民政府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qū)域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對下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進行目標考核。加大財政資金投入,改善學校食品安全基礎設施條件。
第六條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依法實施餐飲服務許可,開展日常監(jiān)管,查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第七條教育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主管工作,對下級教育部門和學校進行食品安全目標考核,全面落實學校食品安全責任。
第八條學校(含托幼機構)承擔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校長(托幼機構負責人)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食堂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從事供餐活動,確保食品安全并符合營養(yǎng)要求。
第九條各地要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導致學校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關部門依據有關規(guī)定追究學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的單位及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其責任。
第三章?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十條學校食堂應當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學校應以校長為法定代表人申辦學校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所轄的村?。ê虒W點)食堂應以中心學校校長為法定代表人申辦《餐飲服務許可證》。
第十一條學校應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學校首席食品安全官或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包括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和維修保養(yǎng)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制度,留樣制度,關鍵環(huán)節(jié)操作規(guī)程,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投訴受理制度以及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制度。
第十三條學校食堂從業(yè)人員(含臨時工作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和培訓證明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ê≡w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四條學校食堂應建立每日晨檢制度,并做好記錄。食堂從業(yè)人員有發(fā)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十五條食堂從業(yè)人員應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fā)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第十六條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要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員開展每年不少于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學校應當組織學校食堂從業(yè)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從業(yè)人員健康、培訓等管理檔案。
第十七條學校食堂食品處理區(qū)應設置在室內,按照原料進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并應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處理流程應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
第十八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臺賬。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應通過公開招標、定點采購的'方式確定供貨商。
第十九條學校食堂應設置食品庫房,食品庫房應配置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等設施。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標識明顯。
第二十條學校食堂在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fā)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二十一條學校食堂烹飪的食品應燒熟煮透,烹飪后的食品應在備餐間存放。烹飪后至食用超過2小時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第二十二條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識,設立固定區(qū)域或場所存放。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應分開存放,半成品與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
第二十三條高等院校制售涼菜,涼菜間做到專人負責、專間制作、工具專用、消毒專用和冷藏專用。
第二十四條分餐應當在備餐間或符合要求的加工經營場所內進行。供餐后多余的食品應冷藏,再次食用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供應食用。
第二十五條餐用具應按規(guī)定進行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用具應儲存在專用的保潔設施內備用,保潔設施內不得存放其他雜物或私人物品。
第二十六條學校食堂不得超劑量、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添加劑存放應有固定的場所,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盛裝容器上應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嚴格“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專用稱量”。
第二十七條學校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須留樣,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設施中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
第二十八條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應存放于標識清楚、密閉的容器中,并日產日清。
餐廚廢棄物應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或個人處理,并與其簽訂合同,索取其經營資質等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
第二十九條學校統一為學生訂購學生餐的,應選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量化分級管理b級以上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并對供餐單位的食品安全條件、供餐能力、運輸車輛、檢驗室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機構、人員配備和職責履行情況等進行實地查驗。學校應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場所。
第三十條學校食堂供餐需分送各班級就餐的,其送餐車輛、容器和工具應保持清潔衛(wèi)生。每次運輸食品前應清洗消毒,運輸裝卸過程中應密閉加蓋。
第三十一條學校食堂用水應符合國家標準gb5749《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規(guī)定。
第三十二條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食堂應由學校自主經營,統一管理,不得對外承包。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應選擇有資質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的餐飲單位,建立準入和退出機制。
第三十三條嚴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類學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葷涼菜;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嚴禁違規(guī)加工制作野生毒蕈、發(fā)芽土豆、霉變紅薯、鮮黃花菜等高風險食品;加工制作四季豆、豆?jié){等食品時必須燒熟煮透。
第四章?應急處置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應對工作。
第三十五條學校食堂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事發(fā)地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教育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按照應急預案及時做出反應,采取措施依法處置。
第三十六條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有權向學校了解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學校食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并采取以下措施:(一)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三)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監(jiān)督銷毀;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第三十七條學校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當發(fā)生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四)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五)落實各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tài)控制在最小范圍。
第三十八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教育部門要建立學校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新聞發(fā)布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fā)布前的溝通和論證,及時、客觀、準確發(fā)布權威信息。
第五章監(jiān)督管理
第三十九條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履行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對學校食堂進行監(jiān)督檢查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學校食堂實施現場檢查;(二)對學校食堂經營的食品進行抽樣檢驗;
(三)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設備;(五)查封違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場所。
(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劑等的感觀性狀、產品標簽、說明書及儲存條件;(七)餐具、飲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潔情況;(八)用水的衛(wèi)生情況。
第四十一條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依法對學校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制作《現場檢查筆錄》、《監(jiān)督意見書》或者《責令整改通知書》等執(zhí)法文書。
第四十二條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對學校食堂全面推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條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頒發(fā)及變更情況、日常監(jiān)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
第四十四條地方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學校食堂建設規(guī)劃和扶持政策,加強學校食堂標準化建設,會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逐步推行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遠程視頻監(jiān)控。
第四十五條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業(yè)組織、家長和學生委員會成員、新聞媒體記者等成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社會監(jiān)督員,鼓勵全社會共同參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
第四十六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做好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舉報受理、查處和反饋工作。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由四川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會同四川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一、為提高學校食堂食品衛(wèi)生管理水平,預防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更好地保護就餐者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學校食堂必須先取得餐飲許可證后方可營業(yè),嚴禁超范圍經營。餐飲許可證必須懸掛于餐廳明顯處,不得偽造、涂改、轉讓、出借等。
三、學校食堂經餐飲服務監(jiān)督機構審查驗收的平面布局、工藝流程,不得隨意改動,新、改、擴建必須經過餐飲服務監(jiān)督機構審查同意后方可進行。
四、從業(yè)人員(包括后廚、采購人員以及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wèi)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取得健康證明后懸掛于餐廳明顯處。
五、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負全面責任。
六、學校食堂應建立健全衛(wèi)生管理組織、管理制度,實行崗位責任制,根據檢查項目和考核標準的要求,制定衛(wèi)生檢查計劃,每次檢查應有記錄并存檔。
七、學校食堂應設置專、兼職食品衛(wèi)生檢查員(加工經營場所面積1500平方米以上設專職,1500平方米以下設兼職,但不得由加工經營環(huán)節(jié)的工作人員兼任)。
八、學校食堂應按餐飲服務監(jiān)督機構的整改意見認真進行整改,并將監(jiān)督文書存檔備查。
九、發(fā)生疑似食物中毒等事件,必須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并積極配合做好調查及中毒人員的救治工作。
學校食堂廚師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篇七
一、食堂從業(yè)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證和衛(wèi)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
二、建立員工健康檢查花名冊及檔案資料,員工《健康證》實行統一保管,并隨時接受衛(wèi)生監(jiān)督執(zhí)法部門對從業(yè)人員的健康抽查。
三、嚴格控制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發(fā)現員工咳嗽、腹瀉、發(fā)熱、嘔吐、手部皮膚破損、燙傷、皮膚濕疹或化膿、疥瘡、咽喉疼痛等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病癥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檢查從業(yè)人員的穿戴是否規(guī)范:工作衣、帽,并把頭發(fā)置于帽內。
六、檢查從業(yè)人員個人衛(wèi)生:指甲(不留長、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學校食堂廚師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篇八
1、成立學校食堂伙食委員會。
(1)伙食委員會的組成:
(2)伙委會成員職責:
董事長:負責審批學校食堂經營方案、審批管理制度、對食堂重大事情的決議進行審批、審批食堂帳務。
校長:負責制定食堂經營方案、制定食堂管理制度;負責召集總務處、炊事班長、采買等同志對食堂重大事情進行討論研究并形成決議報董事長審批;審核食堂帳務;監(jiān)督伙食質量;定期召集伙委會有關成員及食堂工作人員召開安全、衛(wèi)生工作會議;核發(fā)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
總務處:盧盛任會計,管理食堂日常開支帳務,兼管食堂事務,落實伙委會決議,保障食堂正常運轉,向伙委會負責;盧清再任出納,兼協助管理食堂事務。
炊事班長:負責食堂具體事務安排,如:員工分工協調、菜食的安排搭配、加工安排;設保管兼衛(wèi)生組長一名,負責實物收發(fā)及食堂衛(wèi)生打掃。
1、食堂購買的各類物品憑票報帳,票據上需有經手人(如事務管理員或采買等)簽字,證明人(如保管或炊事班長等)簽字,交學校總務處審批,方可報帳。
2、大米、面粉、油、干貨等儲備物資由學校(盧清再負責)定點采購,與供方建立長期供貨合同,貨主憑有事務管理人員(盧清再)、炊事班長簽字的發(fā)票到會計(盧盛)處結帳,每月定期結算一次。
3、蔬菜類等日常食品的采買,在前一天晚上由炊事班長協同采買列出品種名稱和數量后,報經事務管理員盧盛審批后,方可由采買人員負責采買,發(fā)票在第二天報銷,由事務管理員盧盛憑手續(xù)齊全的票據到出納(清再)處報帳。
4、炊具或其它廚房用具的添置,須由炊事班長列出品種名稱和數量,小件的報經總務處審批、大件的報經伙委會研究審批后,由事務管理員盧清再協同采買一起購置,發(fā)票必須手續(xù)齊全,由出納(清再)直接報帳。
5、食堂帳務獨立,每月結算一次,由會計協同出納出具報表,報表一式二份。(總務處留底一份、上交校長室審核一份,由校長審核后再上交董事長審批。)。
6、伙委會每月對食堂帳務進行一次審計。
7、補課時間在校就餐的學生,餐費由班主任統一收取后直接交到總務處出納人員手中;每學期中途補交餐費的學生,須由學生本人將餐費直接交到總務處出納人員手中。學生一次性餐具由事務管理員盧清再同志統一購進,炊事班長安排專人在就餐時按0.5元/只的價格賣給不帶餐具就餐的學生,獲利部分作為食堂收益部分納入食堂帳務管理。
1、食物采購盡可能定點,學校與供貨商應建立長時段供需關系,并盡量簽定合同,爭取食品價格優(yōu)于市場價,采購時須向貨主索要經營許可證及衛(wèi)生許可證的復印件,肉、禽類食品必須是經過有關檢役部門檢驗的,以保證食品衛(wèi)生質量達標。
2、供應商送米、油、面粉等干貨到食堂后,由事務管理員盧清再同志核準數量和檢驗質量后簽收,然后送進保管室,保管員再一次驗收簽字。
3、蔬菜類等日常食品采買回來后,由事務管理員盧盛同志核準數量并檢驗質量簽字后,再交由炊事班長再次驗收簽字。
4、伙委會成員隨時抽查購物的數量、記帳、價格、質量等,發(fā)現問題,提交校長室處理。
5、事務管理員應加強市場行情的調查了解,盡量多想辦法,督促供貨商和采買員采購價廉物美的物品,以降低成本,減少支出。
1、保管員為食堂物資(含餐具、廚具)保管第一責任人。
2、保管員應及時做好食堂實物帳,如實填寫入庫單。
3、物資出庫時保管員應填寫好出庫單,并應要求領取人簽名。
4、保管員應做好保管室衛(wèi)生和“四防”工作(防鼠、防霉、防盜、防火),杜絕霉爛變質物品進入保管室和加工間。
1、提高安全作業(yè)觀念,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工傷事故等工作。
2、上班時要全面檢查水、電、煤氣、爐具、消毒柜、冰箱等是否正常,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以防發(fā)生安全事故。下班要關好水、電閘、油氣總閥門及門、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3、切肉、切菜、使用煤氣及電動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貫例和相關操作規(guī)范進行,嚴防工傷事故。
4、食堂內不準會客,更不準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
5、嚴格管理殺蟲藥品,防止誤用、誤食藥物。
6、注重飲食衛(wèi)生,防止食物中毒,認真做好每天食物的留樣工作,每餐的各樣熟菜要留樣4兩,并在留樣冰箱中停放48小時。
7、食堂煤氣、油氣開關必須是有專人開啟,其他人員不得動用。
8、檢查煤、氣、油時開關是否關閉,若開關開啟請關閉后再點火。點火時,先點小火種,再點大火種。使用時,經常檢查管道連接處是否正常完好,有無松動破損現象,如發(fā)現異常請及時報修。
學校食堂廚師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篇九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定期組織本單位的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做到人人掌握應知應會的食品安全知識,按要求操作,養(yǎng)成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
3.每年組織一次從業(yè)人員衛(wèi)生知識培訓,每年培訓不少于10學時,并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考試,對食品安全知識考試不合格者要重新進行培訓。
禹謨鎮(zhèn)中心完小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學校食堂食品留樣制度?1食堂為師生提供的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須由專人負責留樣。
2食堂每餐.每樣食品必須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別盛放在食品袋內。
3留樣食品冷卻后,必須用保鮮合密封好(或蓋上),并在外面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必須立即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
4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于檢查。
5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到滿后方可倒掉。
4.調料罐必須有明顯標記,表明罐內調料的品名,購入調料或向調料罐內重新填加調料,必須向下一班操作人員交接,操作人員在不明調料的來源時,不得使用。
3.嚴格執(zhí)行出入庫制度,做好出入庫記錄;
4.嚴禁“三無”食品及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等入庫存放;
5.保持庫房衛(wèi)生清潔,物品規(guī)整,保證通風良好;
6.設置防蠅.防鼠等設施,安全有效;
8.庫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規(guī)定操作,造成紕漏,將追究庫房管理員。
2.進入烹調間的人員必須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須洗凈.消毒;
4.食品加工前應檢查是否有感官異常;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復使用二次以上;
7.各崗位工作時必須隨時清掃地面.案臺;
8.廢棄物應置于污物桶內并將污物桶加蓋;
9.無防蠅窗紗的窗戶不得打開;
10.個人物品不得帶入烹調間;
11.負責人定期檢查各崗位人員操作情況。
二.肉.禽類食品用專用清洗池清洗,用專用菜板.專用刀進行切割,裝入專用容器備用;
三.蔬菜類根據不同品種進行粗加工:
四.粗加工人員必須穿戴整齊工作衣.帽,佩帶有效的健康證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證上崗工作。
五.負責人隨時監(jiān)督檢查各崗位工作人員操作情況。
3.建立索證檔案,索取的證明要分類并按時間順序存檔管理;
4.每次采購食物均要向貨主索要收據,并保存收據至食品進食后無異常;
5.食品原料采購負責人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并佩帶有效的健康證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證。
2.確認餐具已洗凈后,將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設施中消毒;
3.將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潔柜中待用;
6.未經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2.餐廳設防蠅.防鼠.防塵設施,消滅“四害”;
3.餐廳地面保持清潔(無水.無油跡.無塵土.無垃圾);
4.餐廳服務人員要經常保持儀表整潔.勤洗頭.洗澡.勤剪指甲,餐廳內不得吸煙;
5.餐廳服務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崗;
6.餐廳服務人員出外辦事,入側前必須脫下工作服.帽等,回來后用流水洗手;
7.餐廳服務人員上崗必須佩帶有效的健康證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
2.每天配餐前后必須將紫外線燈開啟30分鐘,對配餐間進行空氣消毒;
3.配餐間內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須洗凈.消毒;
4.操作臺使用前必須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雜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進入配餐間;
6.出售食品的從業(yè)人員的手不得接觸錢幣餐票等污物,操作人員必須經常洗手;
7.操作完畢后關閉門窗。
2.原料庫專人專管,其他人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入內,庫房隨時上鎖;
3.廚房內除本單位工作人員外,任何人不能隨意進入,工作人員離開時要鎖門;
4.定期對教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增強員工防投毒意識;
5.各環(huán)節(jié)由專人負責,食堂衛(wèi)生管理領導小組定期對防投毒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隱患要及時糾正,出現安全事故要追究具體管理人員及主管人員責任。
2.從業(yè)人員每年定期體檢,合格者領取當年的健康證,健康證超過一年者,視為無證;
4.責任人要定期檢查從業(yè)人員持證情況,發(fā)現無證上崗人員,除追究無證上崗人員責任外,還要追究責任人責任。
禹謨鎮(zhèn)中心完小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為加強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的管理,規(guī)范餐廚廢棄物處置,杜絕食品安全隱患,保障廣大師生的食品安全,特別制定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責任人職責,嚴格執(zhí)行學校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規(guī)定。
二.食堂必須按要求將餐廚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嚴禁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廁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泔水類垃圾(食物殘渣.飯.菜.湯水.鍋底.留樣處理物等)按規(guī)定倒入專用泔水桶,回收給養(yǎng)殖戶。
四.泔水類垃圾按要求要與回收方簽訂回收協議書,注明泔水類垃圾回收僅限于養(yǎng)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廚廢棄物處置安排專人負責,建立完整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報告總務處,并接受監(jiān)督檢查。
六.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加強對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監(jiān)督,對不按規(guī)定處理餐廚垃圾的食堂,責令立即改正,并給予相關人員一定的處罰。
禹謨鎮(zhèn)中心完小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學校食堂廚師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篇十
一、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從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餐飲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yè)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guī)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離崗接受培訓,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yǎng)制度。
一、食品處理區(qū)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二、配備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殺措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yè)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并宜提供溫水。
五、食品處理區(qū)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六、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fā)霉。
七、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膠型切配板。
八、各功能區(qū)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九、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2、食堂不得采購、貯存亞硝酸鹽,烹飪食品時不得使用亞硝酸鹽;
4、加工烹調食品必須使用添加劑時,要在使用前看清其產品標簽和說明書,標簽模糊不清的或來源不明的添加劑不得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按規(guī)定稱量,做好使用記錄。
學校食堂廚師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篇十一
為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發(fā)生,落實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保障學生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以及食藥監(jiān)辦食﹝20xx﹞16號文件《關于開展春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按規(guī)定及時對轄區(qū)內學校食堂及托幼機構食堂進行全面監(jiān)督檢查,現將檢查情況總結如下:
本轄區(qū)共有學校食堂31家、托幼機構食堂40家,其中農村學校食堂24家、托幼機構食堂10家。有2家學校食堂、2家托幼機構食堂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大部分學校食堂已安排從業(yè)人員進行健康檢查。轄區(qū)學校及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總體情況較好。
根據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學校開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檢工作,自查時間為7天。結合年初工作計劃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組織相關科室開展學校及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本次檢查按著“全面覆蓋、突出重點”的原則,對轄區(qū)內學校及托幼機構食堂進行了全面檢查,檢查重點突出、不留死角,檢查共出動檢查車1臺,專項檢查人員4人,共檢查9天。
本次共檢查學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有1家農村學校、1家城鎮(zhèn)學校食堂場所設施、設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學校食堂采購食品原料索證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檢驗報告非當批次報告,各學校餐具消毒執(zhí)行情況較好,絕大部分學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劑,學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樣率100%.
本次檢查托幼機構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許可證從事餐飲服務工作,有9家托幼機構食堂場所設施、設備不全,主要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無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機構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檢查中對學校及托幼機構食堂使用亞硝酸鹽及是否制售冷葷涼菜情況進行了檢查,無違規(guī)操作現象。
本次檢查發(fā)現的主要問題是部分農村學校食堂設施、設備不健全,不能滿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隱患。農村學校食堂采購食品原料索證不全及托幼機構餐飲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現象較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沒有明顯標識現象也較多。
本次檢查采取拉網式檢查方式,以農村學校為重點,以采購食品原料索證、餐飲具消毒、設施設備是否健全為主要檢查內容,進行了全面檢查,對存在問題的單位下達了責令改正意見書,進行了相應的行政處罰。各學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實了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責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隱患,全面提升了學校及托幼機構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學生的飲食安全。
學校食堂廚師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篇十二
秋季正值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高發(fā)季節(jié),為進一步做好我區(qū)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強化學校依法治理的意識,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促進學校改善衛(wèi)生條件,完善食品安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防止食品中毒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市食藥監(jiān)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區(qū)食藥監(jiān)局和教育局于8、9月份聯合開展了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工作,堅持“預防為主、科學治理、明確責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依據《食品安全法》、《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把日常監(jiān)管與集中整治、食堂自律與部分監(jiān)管、全面推進與重點突出有機結合起來,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1、認真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檢查
區(qū)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分對我區(qū)學校食堂開展了專項檢查,共檢查中學食堂1家,小學食堂3家,幼兒園食堂22家,檢查采取查看資料和現場查驗的方式,依據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監(jiān)視檢查表的內容,仔細檢查學校食堂環(huán)境、許可情況、從業(yè)職員健康狀況、餐飲具消毒、索證索票制度、食品加工制作治理和食用油、食品添加劑的治理使用等環(huán)節(jié),檢查總體情況良好,各學校、幼兒園負責人高度重視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衛(wèi)生條件符合要求,各項制度落實比較到位,但檢查中也發(fā)現個別學校食堂的衛(wèi)生狀況不理想,食品留樣不規(guī)范,臺賬登記不全,針對存在的題目,檢查組出具衛(wèi)生監(jiān)視意見書,責令限期整改。
2、全面落實學校食品安全責任制度
各學校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度,明確每個環(huán)節(jié)每個崗位職員的責任,確保治理責任到人,校長(園長)作為第一責任人,總攬全校食品安全工作,分管領導作為直接責任人親身檢查督促,協調解決治理工作中的題目,專職食品衛(wèi)生治理職員認真履行職責,按照衛(wèi)生監(jiān)視部分的要求,狠抓各項衛(wèi)生安全措施的落實,學校食堂從業(yè)職員和廣大師生食品安全意識普遍進步。同時我區(qū)各學校認真完善食品安全突發(fā)事故應急預案和食堂食品安全長效治理制度,積極開展應急演練,確保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3、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培訓
檢查中,大部分學校通過開設健康教育課、專題講座,利用板報、宣傳欄、校園廣播、發(fā)放宣傳單等多種形式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進步廣大師生的法律知識和維權意識,做到人人知曉,廣泛參與。同時我區(qū)加大對食堂從業(yè)職員培訓,9月30日下午,區(qū)食藥監(jiān)局對我區(qū)30余家幼兒園開展了一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重點講解了《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環(huán)境衛(wèi)生要求和突發(fā)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有效進步了食堂從業(yè)職員的安全意識和業(yè)務水平。
此次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針對性強、重點突出、目的明確、檢查范圍廣,全區(qū)學校食堂食品衛(wèi)生安全工作總體水平有了較大進步,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步進了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治理的軌道,有效的消除了食品安全隱患,為預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fā)生打下了良好基礎,今后,我局將繼續(xù)加大對學校食堂的監(jiān)視檢查力度,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和飲食安全。
年關將近,又到了鋪天蓋地寫總結的時候,為濟世救人,筆者特將訪遍名師學來的年終總結秘笈奉獻出來,希望能給各位同仁以啟迪。
要點一:篇幅要夠長
要想做到篇幅長,除了下苦工夫狠寫一通外,還有一個捷徑可走——字大行稀。即把字號定位在“三號”以上,盡量拉大行間距,但不可太過,否則會給人一種“注水肉”的感覺。
要點二:套話不可少
如開頭必是“時光荏苒,2004年很快就要過去了,回首過去的一年,內心不禁感慨萬千……”結尾必是“新的一年意味著新的起點新的機遇新的`挑戰(zhàn)”、“決心再接再厲,更上一層樓”或是“一定努力打開一個工作新局面”。
要點三:數據要直觀
如今是數字時代,故數據是多多益善,如“業(yè)務增長率”、“顧客投訴減少率”、“接待了多少來訪者”、“節(jié)約了多少開支”、“義務加班多少次”、“平均每天接電話多少個”、“平均每年有多少天在外出差”、“累計寫材料多少頁”等等。
要點四:用好序列號
序列號的最大好處是可以一句話拆成好幾句說,還能幾個字或半句當一句,在紙面上大量留白,拉長篇幅的同時,使總結顯得很有條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層層排序,嚴格按照隸屬關系,不要給領導留下思路不清晰的印象。
學校食堂廚師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篇十三
第一條為規(guī)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jiān)督檢查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等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學校食堂指設于學校(含托幼機構,下同),供應學校學生、教職員工等集中就餐的餐飲服務提供者。
第三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廣東省行政區(qū)域內各級各類全日制學校食堂,包括普通高等學校、職業(yè)學校、技工院校、普通中等學校、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等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四條學校食堂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責任
第五條學校應承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明確相關機構及負責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并公示。
學校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含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其他食品從業(yè)人員負直接責任。
第六條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和業(yè)務指導,依法實施食品經營許可,開展日常監(jiān)管,查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第七條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對下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的考核內容,督促學校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第八條衛(wèi)生計生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員救治、衛(wèi)生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指導學校開展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第九條(社會共治)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義務監(jiān)督員制度,成立由學校、經營方、就餐人員代表等組成的監(jiān)督員隊伍,有條件的學校要引入家長代表及社會公益組織、志愿者機構代表等組成的監(jiān)督員隊伍,引入社會監(jiān)督,加強社會共治。
第十條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jiān)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一節(jié)持證經營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學校申辦學校食堂應以學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作為申請人,申辦《食品經營許可證》。
第十二條學校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應選擇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資質的單位,并建立準入和退出機制。不得將學校食堂承包給沒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經營,嚴禁社會經營單位將學校食堂經營進行分包或轉包。
中小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和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的學生食堂宜由學校自主經營,自行管理。
第十三條《食品經營許可證》應懸掛在學校食堂就餐場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四條學校食堂應嚴格按照許可經營項目在許可有效期內開展經營。不得超范圍、超期限經營。
第十五條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量化評定等級應當達到b級以上(含b級)。
在中、高考等各級政府確定的重大活動期間承擔為考生供餐的學校食堂或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級評定應當達到a級。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級評定為a級的,在申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國家級、省級評選評優(yōu)時應優(yōu)先考慮。
第十六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執(zhí)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關鍵崗位責任制度和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應當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食品采購查驗、加工制作和貯存過程控制管理制度、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和維修保養(yǎng)制度、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樣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制度。
關鍵崗位責任制度應當包括學校校長或主要負責人、經營方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食品進貨查驗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專間(備餐間)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消毒保潔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食品貯存崗位責任及其操作流程等制度。
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及操作流程應上墻張貼在相應崗位區(qū)域。
第十七條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按規(guī)定要求配備經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員應取得國家或省認可的食品安全相關資質。
供餐人數30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應當有獨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團隊,團隊負責人應為專職的高級食品安全管理員,并相應配備1名以上專職的中級或高級食品安全管理員。
供餐人數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學校食堂應當配備專職的高級或中級食品安全管理員。
其它學校食堂根據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級別的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
社會經營的學校食堂,學校和經營者應當分別配備相應級別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第十八條學校和食堂經營者應賦予食品安全管理員相應的權責,確保其能夠完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
食品安全管理員應每日實施對人員健康狀況、當天食品采購查驗以及食品加工制作過程等情況管理控制。
學校分管食堂的負責人應至少每月組織并參加一次對食堂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評價。
學校校長或主要負責人應定期聽取食堂食品安全狀況匯報,研究解決食品安全有關事項。并應至少每季度組織并參加一次對食堂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評價。
學校應當建立檢查評價記錄。對檢查評價中發(fā)現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或風險的,學校及食堂經營者應當立即按照法律法規(guī)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時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學校應當結合實際,建立和完善中層以上管理干部陪餐制度。
第十九條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yè)人員(含臨時工作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全省統一格式的食品從業(yè)人員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第二十條學校食堂應建立從業(yè)人員每日晨檢制度,并做好記錄。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yè)人員出現發(fā)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以及《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目錄》所列等病癥的,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二十一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定期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和考核,每年參加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
學?;驅W校食堂經營者應當定期對食堂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將培訓情況記入檔案。
第二節(jié)場所與設備設施
第二十二條學校食堂食品處理區(qū)應當設置在室內,按照原料進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并應防止食品在存放、運輸、操作過程中產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處理流程應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清潔操作區(qū)、準清潔操作區(qū)、一般操作區(qū)宜通過地面材質或顏色不同進行區(qū)分。
新建、擴建、改建的學校食堂在施工前應當將建筑設計圖紙送當地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專業(yè)技術機構進行規(guī)范性審查。
第二十三條學校食堂的備餐間應當按專間要求設置。
第二十四條在教室或就餐場所分餐的托幼機構、學??刹辉O備餐專間,但應根據情況設置相應的成品暫存場所。
成品暫存場所應當按專用操作場所進行設置。
第二十五條從供餐單位統一訂餐的學校食堂需現場進行分餐的,其分餐場所應當符合專用操作場所設置要求。
第二十六條食品加工的工用具、存貯設備設施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的工用具及容器宜通過形狀、材質、顏色區(qū)分,并做到標識明顯、定位存放。
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和容器應專用。
第二十七條學校食堂餐飲具消毒應以熱力消毒為主,化學消毒僅限于因材質或大小原因無法熱力消毒的餐飲具。
采用化學方式消毒的應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設置足夠的水池,嚴格執(zhí)行并落實消毒液濃度、浸泡時間及沖洗等要求。
第二十八條學校食堂應全面推行“明廚亮灶”建設,采用設立透明式、視頻監(jiān)控式廚房等方式向就餐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關鍵場所和關鍵過程,保障就餐者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
第三節(jié)食品采購和貯存要求
第二十九條學校食堂應當選擇相對固定的食品供貨商。采購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料,應與供貨單位簽訂包含食品安全內容的供貨協議。
第三十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查驗并索取供貨者的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資料。采購大米還應每批次索取包含重金屬指標的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在商場、超市等采購的食品應當保存好每日進貨票據;在農貿市場采購的食品,應由供貨方、采購人員在采購單據上簽字后妥善保管。不得采購無票證或票證不符的食品。
第三十一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應當做好食品采購驗收和登記,建立食品進貨臺賬,確保食品可追溯。
從固定供貨商采購且供貨票據信息齊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記記錄,但應按照時間順序分類整理、妥善保管好有關票據。
鼓勵學校食堂建立使用電子臺賬,記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采購和使用情況。
第三十二條學校食堂除嚴禁采購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外,還應當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
(二)不得使用防腐劑、乳化劑、穩(wěn)定劑等食品添加劑;
(三)沒有完整標識的散裝油等其他散裝食品;
(六)嚴禁違規(guī)加工制作野生毒蕈、鮮黃花菜等高風險食品;
(七)盡量不采購四季豆等豆類。在加工制作四季豆等豆類和豆?jié){等食品時須確保燒熟煮透。
第三十三條食品貯存應當分類、離墻、離地存放,標識明顯。洗滌用品和減滅有害生物用品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貯存在食品倉庫。
食品及原料應當按品種分類存放。貨架應根據存放情況加貼標識,標注食品及原料的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相關信息,并及時更新。
拆袋后的大包裝原料、散裝食品應當采用符合食品包裝材質要求的容器存放,并加貼標識。
食品添加劑應設專柜或專區(qū)存放,并顯著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制作存放品種清單。
第三十四條食品及原料應當根據貯存的要求進行冷凍或冷藏。冷凍冷藏設施內的食品應當分類分層放置,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成品、半成品應當盛裝在容器內,并加蓋或用保鮮膜覆蓋。
第三十五條食品及原料的使用應當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及時清理銷毀變質和過期食品及原料。
第三十六條從供餐單位訂餐的學校食堂應選擇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且具備集體用餐配送資質,并達到食品安全等級評定b級以上的單位訂購。應對供餐單位的食品安全狀況、供餐能力、運輸車輛等進行實地考察,并按照要求對訂購的食品進行查驗。
供餐單位運送食品的車輛應配備符合條件的加熱保溫設備或裝置,確保食品在運輸過程中中心溫度保持在60℃以上,并確保食品從制作完成到食用時間間隔不得超過4個小時。
學校食堂不得訂購生食類、冷食類食品(水果除外)和裱花蛋糕等高風險食品。
第四節(jié)加工過程控制要求
第三十七條學校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時,應嚴格按照各功能(區(qū))間與設備設施的用途和加工規(guī)程進行,不得隨意變更、交叉使用。
動物性、植物性、水產品食品原料應分池清洗。
各切配區(qū)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應立式存放。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按照標識嚴格分開使用。原料、半成品、成品應分開存放。
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三十八條學校食堂在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fā)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九條烹飪食品應燒熟煮透,烹飪后的食品應在備餐間暫存。烹飪后至食用時間超過2小時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第四十條供餐后剩余的食品應冷藏,且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再次食用時,應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供應食用。
不得將剩余食品與新加工食品混合加工后出售。
第四十一條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當遵循不用或者少用的原則。不得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應當存放于專用設施或區(qū)域中,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準確稱量,并建立完整的使用登記記錄。
第四十二條餐具、飲具等工用具清洗消毒應嚴格執(zhí)行清洗消毒管理控制制度,并確保消毒達到規(guī)定的效果。
餐具、飲具的保潔設備設施應確保潔凈、密閉,并有明顯標識。保潔設備設施內不得存放雜物或私人物品。
第四十三條學校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應當留樣。食品留樣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設施并在5℃左右的條件下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
第四十四條從業(yè)人員應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fā)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飾物,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衛(wèi)生。
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應更換成專間專用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洗手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
第四十五條學校食堂供餐需分送各班級教室的,應當配備數量足夠的運送、存放等工用具,并保證送餐過程中的清潔衛(wèi)生。每次運送食品前應對運送工具、容器等進行清洗消毒,運送裝卸過程中應密閉加蓋。
第四十六條學校食堂食品加工用水應符合國家標準gb5749《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規(guī)定。
第四十七條學校食堂應加強食品加工經營場所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保持環(huán)境整潔,排水溝渠通暢,地面無積水、無積垢,設備設施正常運轉。
第四十八條學校食堂餐廚廢棄物應存放于標識清楚、密閉的容器中,并日產日清。
餐廚廢棄物應交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或個人處理,學校食堂經營者應與其簽訂合同,索取其經營資質等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
第四章事故應急與處置
第四十九條各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wèi)生計生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級政府制訂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求,明確各部門在應急處置中的具體職責。并根據本行政區(qū)域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
第五十條學校食堂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學校(包括學校食堂經營者)和事發(fā)地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教育行政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wèi)生計生部門應當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按照應急預案及時做出反應,依法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第五十一條學校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并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列入學校食堂從業(yè)人員培訓內容,并適時組織開展模擬演練。
學校應在食堂就餐區(qū)張貼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并加強對食堂從業(yè)人員、學生和教職工事故應急報告和處理的宣傳。
第五十二條學校應急聯系人或其他人員接到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學校(包括學校食堂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員或食品安全主要責任人報告。
學校接到報告后,應迅速采取下列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二)組織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
(五)事故處理結束后,學校食堂應在有關部門指導下對被污染的食品和接觸過被污染食品的容器、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進行清洗、消毒等處理。
第五十三條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遵照法律法規(guī)要求,會同同級衛(wèi)生計生、教育行政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組織做好對事故的現場控制、調查取證、信息發(fā)布等工作,并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及相關單位和人員事故責任的認定、追究等工作。
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依法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流行病學調查報告。事故最終調查報告和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要逐級上報當地政府、省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
第五十四條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wèi)生計生部門應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新聞發(fā)布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發(fā)布前的溝通和論證,及時、統一、客觀、準確發(fā)布權威信息。
第五章監(jiān)督與管理
第五十五條各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強化日常監(jiān)管,落實春秋兩季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專項檢查工作,指導并督促學校食堂嚴格執(zhí)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
第五十六條各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會同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定期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會議,通報食品安全日常監(jiān)管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整改要求等事項。
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會同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定期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責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員進行集中培訓和考核。
第五十七條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學校食堂開展日常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重點對下列事項進行檢查:
(一)經營許可情況及保持狀況;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配備、培訓及在崗履職情況;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制訂情況;
(四)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情況及檔案建立情況;
(六)食品處理區(qū)及公共區(qū)域的環(huán)境衛(wèi)生、設備設施運行、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潔等情況;
(七)對食品貯存、加工制作等過程的管理控制情況;
(八)其他需要重點檢查的情況。
第五十八條學校食堂應主動公開米、面、油及肉等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購和檢驗證明等信息,以及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和學校主管部門的日常檢查、食品安全等級評定等情況。
第五十九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級評定未達到本規(guī)定要求的,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應將其列為重點監(jiān)管對象,加大日常檢查的頻次,必要時應聯合學校主管部門開展對學校食堂開辦者和經營者的約談。
第六十條學校食堂主動公開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對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和主管部門在日常檢查中發(fā)現的食品安全隱患或風險未及時進行整治、消除隱患的,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其列入重點監(jiān)管對象,增加日常監(jiān)督檢查頻率和力度,必要時應聯合學校主管部門開展對學校食堂開辦者和經營者的約談。
第六十一條各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根據相關政策和要求,組織指導學校科學制定學校食堂建設規(guī)劃,全面推進學校食堂的標準化建設等工作,健全和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考核機制,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的督導檢查,對發(fā)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和風險及時處理。
第六十二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切實做好學校等人群聚集單位的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同時應會同學校主管部門指導學校加強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識宣傳,提高對食源性疾病的辨別、防控能力。
第六十三條各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wèi)生計生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信息通報與聯合督查工作機制,強化溝通協商和協調協作。
第六十四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學校主管部門應做好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舉報受理、查處和反饋工作。
第六十五條學校和學校食堂經營者在食品加工經營過程中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六條上一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wèi)生計生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下級部門有下列行為的,應重點開展督查督辦:
(二)未按本規(guī)定定期組織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應急演練的;
(三)隱瞞、謊報、緩報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
(八)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未按規(guī)定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和提交調查報告的。
第六章附則
第六十七條供餐人數在50人以下的學校以及以簡單加工學生自帶糧食、蔬菜或以為學生熱飯為主的.規(guī)模小的農村學校其供餐場所可不列入本規(guī)定的范圍。
第六十八條本規(guī)定由廣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廣東省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九條本規(guī)定自文件發(fā)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學校食堂廚師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篇十四
工作規(guī)范:
一、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食堂工作。
二、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不得參加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著裝上崗。炊事人員生產、銷售食品時,必須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上崗期間不得會客。
四、生產銷售食品時,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去廁所。
五、售飯時必須用食品夾或其他工具售飯、菜,不準直接用手接觸待售食品。
六、講究個人衛(wèi)生,做到勤理發(fā)、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換洗工作服、帽,不染指甲,不涂脂抹粉。
七、努力學習技術,精益求精,不斷提高飯菜質量。
八、尊師愛生,熱情服務。決不許打、罵學生現象發(fā)生。
九、文明生產,團結協作;儀表端莊,作風正派。
十、遵紀守法,響應號召;堅守崗位,安全生產。
十一、因違反操作規(guī)范,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法追究相關責任者的相關責任。
學校食堂廚師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篇十五
[摘要]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學生的健康牽動著千萬個家庭的心,學校的食品安全工作關系到學生的健康與學校的穩(wěn)定發(fā)展,學校食堂的衛(wèi)生安全狀況直接關系到學生的身心健康,學校一旦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往往影響到一個群體,輕者影響學生學習,重者影響社會的穩(wěn)定性。
學校食堂廚師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篇十六
第一條為規(guī)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guī)范》等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云南省行政區(qū)域內各級各類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
第三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承擔監(jiān)管責任,教育部門承擔行政主管責任,學校承擔主體責任。
第四條校長(托幼機構負責人)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食堂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從事供餐活動,確保食品安全。
第五條學校必須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第六條職業(yè)學校、普通中等學校、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的食堂不得制售涼菜。
第七條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不得加工制作銷售干鮮野生蕈、發(fā)芽土豆、四季豆、鮮黃花菜等高風險食品。
第八條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導致學校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關部門依據有關規(guī)定追究學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的單位及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其責任。
學校食堂廚師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篇十七
方法:整合現有資源,加強衛(wèi)生管理,完善體系建設。
涉及預防、分級上報、協調、檢驗、完善后勤保障,健康評價等環(huán)節(jié)。
結果:監(jiān)測群發(fā)性食品中毒應急預案。
結論:實施食物中毒應急預案,防止突發(fā)事件的漫延。
學校食堂就餐人數多,預防性衛(wèi)生監(jiān)督更為重要,防止發(fā)生食物中毒突發(fā)事件。
一旦發(fā)生食物中毒,立即實施應急預案,通報同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并向上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協助衛(wèi)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處理。